2024年陕西成考录取政策已公布,具体内容请各位考生查询如下:
第十八条 录取新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办组织推行。
成人高校招生实行网上录取,录取期间各成人高校需要确保与省招办联络畅通。录取新生工作于12月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方法,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要求、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是不是录取和录取的专业,负责遗留问题的处置。省招办依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起名字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状况予以纠正。同时,各招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监督职能,打造自我约束机制。
第十九条 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办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考试成绩按类别、分层次划定。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的文化课低控制分数线不能低于相应招生种类和考试科类低控制分数线的70%,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在录取时参考。专升本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的文化课低控制分数线不能低于专升本教育学类专业低控制分数线的70%。
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录取时,在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上线的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成人高校招生计划调整工作在录取会前进行。省招办将公告各招生学校上线生源状况,上线生源数大于原招生计划数的院校应尽快向计划管理部门申请,准时通过教育部 “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编制系统”调整招生计划。
第二十一条 录取及投档照顾政策
1.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后服义务兵役退役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职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者,经招生学校赞同,省招办审核,可免试入学同意专升本教育。
2.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者,经本人申请,招生学校赞同,省招办审核,可免试入学。
3.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现在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现在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现在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现在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现在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经本人申请,招生学校赞同,省招办审核,可免试入学。
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可在总分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不是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总分上增加20分投档,是不是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市(区)级以上(含市、区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政府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与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就)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与 “五一劳动奖章” 、“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少数民族聚居区域(镇安县西口回族镇、镇安县茅坪回族镇、宁陕县江口回族镇)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市(区) 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周岁以上的考生(1989年12月31近日出生)。
6. 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可在总分上增加10分投档,是不是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7. 符合煤炭企业出色职工单独录取条件,第一志愿选报煤炭工程类单独录取专业的考生,可在同层次低控制分数线下延20分投档。
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累计,按分值较大的一项实行。
第二十二条 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统一用考生电子档案(包含考生的基本信息、照片、成绩、志愿等),由省招办大全后打造,招生学校录取时在网上下载。招生学校按省招办审批后的新生录起名字单签发公告书。录取公告书由招生学校直接邮寄考生。
第二十三条 成人高校招生全方位实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规范,未经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而擅自招收的学生,不可以进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第二十四条 成人高校不能招收试读生、旁听生、单科生和超前生,违者追究直接责任人及其领导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 录取工作结束后,省招办按时向教育部报送当年录取新生数据库。
第二十六条 成人高校录取的新生,应在下一年春天入学。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要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可以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需要进行第一学历复核,不可以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考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招办备案。